7月23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召开第45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杜文钲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琪、县政协副主席余建英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规范处置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以及单位职责,加强安全防范细则学习研究,全面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突预案,建强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物资设备,同步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提升全县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前瞻谋划包装一批城市更新、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优化城市发展格局,促进城市业态、功能、品质全面提升。要夯实城市建设主体责任,以人为核心推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让城市生活和公共服务更有温度。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统筹做好地下管网、停车管理、垃圾储运等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切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督察整改重要性,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全力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对已整改事项持续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按方案压茬推进,确保销号清零。要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综合成效,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步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展示生态环境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参与度,营造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情况报告。审议、研究了《理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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