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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民保”为“理”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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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自己的补充保险

一、什么是“全民保”

“全民保”紧密衔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内容涵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同时保障医保范围外的各肿瘤及罕见病的高额自费药品费用,最高保障额度22万。在高额保障的基础上,“全民保”为参保人提供就诊、转院、医保报销、贯穿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医疗健康咨询服务

二、保障内容

(一)医保范围内

救助对象因罹患疾病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支付的属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已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针对自缴差额部分给付救助金。

(二)医保范围外

救助对象因罹患疾病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实际支付的不属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已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规定或商业保险渠道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按每人最高不超过约定责任限额给付救助金。

三、保障范围

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城镇职工),应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补医保险。

四、保障介绍

1、保费标准:

2020年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5元,县财政补贴75元。

2、参保条件:

理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购买份数:每人年度内仅可购买1份,多买无效

3、未成年人参保:

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需补充法定监护人信息。

4、起付标准:

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5000元以上按自付部分全额报销;自付非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8000元以上按自付部分全额报销,参保人员(不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纳25%部分保险费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给保险公司,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按照75%的比列进行赔付。

5、最高赔偿责任限额:

全年累计总赔付限额为总保费的1.3倍,全年每人责任险限额为22万元。

6、保险期限

本方案拟定于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以保费(财政代缴部分于2020年7月10日转入保险公司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各乡镇统一征收后于2020年8月10日转入保险公司账户)实际到账日期次日零时生效,有效期1年。

五、怎么保?

参保缴费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收缴

六、使用案例

XX乡村民白XX,患“白血病”,在保险期内住院共产生医疗费用24.7万元;合规医疗范围费用11.4万元;非合规医疗范围费用13.3万元;合规医疗范围内报销: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共计报销8.1万;自付16.5万元。

按此方案该患者理赔如下:

合规自付部分报销11.4-8.1-0.5起付线=2.7万元

非合规自付部分报销13.2-0.8起付线=12.4万元。赔偿限额10万元

总赔偿额2.7万元+10万元=12.7万元

经各类报销后该患者最后自付3.7万

七、咨询电话

中国人保财险理县公司:95518

理县锦泰保险公司:400666555

理县医疗保障局:0837-682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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