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的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一律撤除交通检疫卡点。2月24日18时前,全县高速路出口、国省干线上的交通检疫卡点和各县乡公路检疫站(点)全部撤除,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二、恢复旅客运输。从2月24日开始逐步恢复县内公交、出租、农村客运运行以及县际、市际客运班线,具体发班班次以实际为准。乘客按照“实名购票、人证合一”要求购票,经防疫检测后乘车,所有驾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严格分区分类管控。低风险区之间车辆及人员通行为零障碍通行;中风险区车辆及人员进入我县的,体温检测无异常症状的可入县;高风险区车辆及人员禁止入县。疫情期间,严禁过境货车、客车在县内上下客或搭载顺风客。
四、沿途保畅与服务。保持应急通道、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县内货运零阻碍。县外货运车辆、客车采取点对点的运送,途中原则上不得在县内长时间停留,客运车辆可在薛城加油站、朴头加油站,货运车辆可在维关服务点定点休息区临时休息。严禁搭载无关人员、严禁超速超载。
五、认真落实管控责任。各村(社区)按照网格化防疫要求设置的疫情防控关卡,要严格管控外来人员,认真落实“两报告、一监测”管控措施,全力保障群众春耕备耕及出行需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理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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