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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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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单位会计管理和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阿州财监绩(2020)12号)文件要求,理县财政局对理县检察院、理县粮食局、理县县委党校、理县杂谷脑镇人民政府、理县通化乡人民政府5家行政事业单位及阿坝理县信用联社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阿州财监督[2020]12号)的要求,理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会计师牵头,以监督检查室为主,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协助参与的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抽调检查人员,强调检查纪律。检查期间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收集证据、制作底稿、形成检查结论,并按查审分离程序,审理检查组提交的检查资料,形成正式处理意见。确保检查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依法处理。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少数单位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系统。 

2.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少数单位存在经济科目使用不规范和原始资料不齐全等现象。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我局将加大跟踪力度,确保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成效

本着“检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的宗旨,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成效明显。一是通过检查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使被检查单位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也使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更加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也把我们这次的意见作为今后加强管理的手段和措施。二是通过检查,并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从而规范了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被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理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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