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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理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十八项)整改问题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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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指出的88个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仍有27个整改不到位,运行仍不正常。涉及我州:汶川县、理县、马尔康市3个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

责任单位

理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马治国

联系电话

0837-6823432

整改目标

完成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理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加快理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二期)工程建设(正常投运后,出水标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DB51/2311-2016)》标准);二期工程建设期间,采用一体化设施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直至改造后的污水厂正常投运;完成理县县城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基本解决理县县城雨污分流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理县县城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工程(一期)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管网工程初步验收,2020年6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建成后进一步解决了县城污水管网雨污混流问题;2、理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二期)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工程初步验收,2020年8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建成后生活污水处理达到“两江标准”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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