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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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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的支持指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战略,紧紧围绕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政府法治建设能力

1.进一步深化组织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完善了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定印发了《理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谋划。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进行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导,年末有考评。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印发了《理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县各级各部门按要求梳理制定了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做好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承接和衔接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坚决杜绝虚假下放、变相审批。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全面提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比例,为办事企业或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目前,入驻中心部门2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公共服务事项338项,事项进驻率达97.51%。行政许可受理462件,办结460件,承诺提速44.63%。

2.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做减法,“减证”促“简政”,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系列改革措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制定了《理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坚决防止和纠正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截止今年11月31日,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092户,注册资金817565.20万元。其中:今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49户,注册资金82378.10万元;民营经济主体同比增长达23%以上。

3.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藩篱,持续推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由分立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转变,根据《理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将市场准入、文卫教育、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19个部门的172项事项分三批划入行政审批局行使,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高度集成、人员大幅精简、流程最大优化。截至目前,共划转市场准入、交通、运管、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中级部门新近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涉及13个部门。

(三)建立长效机制,稳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深入贯彻落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全年,县司法局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14件。

2.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后,制定机关应当将备案报告、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制定依据和文件制定中形成的书面材料连同电子文本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审查,县司法局应当就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全年,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

(四)坚持健全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理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采取书面征求、座谈会、上门访问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截止目前,开展合法性审查36件,合同(协议)审查12件。

2.进一步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鼓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在已聘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四川法隆律师事务所等五家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的基础上,增聘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内江分团2名律师担任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常态化参与咨询论证机制,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运用访谈、资料检阅、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全面评估。县审计局对1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决策后审计,审计结论为良好,提出建议意见10条。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1.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综合执法行政改革,县公路运输、农业、水务等6个部门1517项行政处罚、57项行政强制事项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错时延时执法等,在节假日开展“利剑行动”“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等行动,着力构建旅游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管理职能。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互联网+”培训270人次;在县委党校举办了“理县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县各单位分管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股室、法制审核股室负责人共计90人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在理县营盘街小组织开展“2020年阿坝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理县考点)”工作,全县70余名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集中机考,考试合格率达到96%。年审现持有(四川省司法厅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44人,全部审验合格230人,未合格14人(其中调离13人,退休1人)。

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转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布行政执法情况,全力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和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4.扎实开展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监督。为将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县司法局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县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同时加大了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促进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期间,开展涉疫文件(公告)合法性审查13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3次,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4条。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完善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互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全年,开展行政调解206件,调解率达到100%。

2.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不予受理17件。

3.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考评机制,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办理回应司法建议。全年,办理涉及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应诉率为100%。

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结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理县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网络理政工作,拓展完善网络理政架构体系,接受公众监督,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快速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七)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廉洁阳光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重要的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有利于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正当行使。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7件,政协委员提案54件。

2.深化政务公开。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80条,其中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92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方面信息44条。所有政府采购信息、招投标信息均通过省、州、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

3.主动报告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及州政府书面报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中国·理县”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有待加强。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建设相对滞后,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还需进一步整合优化,先证后照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还不完全到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三类权力相对集中后,审批、监管和执法职责模糊、边界不清,要再造流程、共享信息、加强衔接,共同履行好政府管理职责。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部门负责人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法治”工作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没有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以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个别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推进不平衡。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行政执法单位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执法能力与执法现实环境不相适应;少数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存在审核审批程序混乱、权利救济途径表述不准确、重大处罚决定集体讨论会议记录不完整、法律文书送达回证记录不详实、案件立卷归档不标准等问题。部分执法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缺位,“审批先行、监管缺位”情况时有发生。

三、2021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夯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强化考核监管及督察问责等形式,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良好工作局面。把法律素养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考促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考试制度,健全党政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前公众参与程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的依法公开。发挥好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智库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动态调整县级各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方案有机衔接,加快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扎实开展执法权责事项梳理、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公示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推动各执法部门实行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加强信用监管,努力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事前审查、集体审议、主动公开、定期清理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证明事项,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严格依法管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理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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