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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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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理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理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残疾人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理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更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5〕11号)》和《阿坝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联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阿州残〔2020〕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残联、省残联的要求和县委优化“三地一区”战略目标,明确“一廊四片”区域发展格局,全力构建“全域生态、建设美丽理县,全域旅游、建设小康理县,全域振兴、建设幸福理县”重大战略部署,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和形成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坚持群众观点。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不断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创造力,努力成为残疾人的贴心人。

——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省要求。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提升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协调推动残疾人依法享有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更多把注意力放在残疾人身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目标要求

推进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扩大联系服务覆盖面。全面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以下简称“量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高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改革措施

(一)改进领导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一是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亲友的比例达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二是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的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一是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亲友的比例达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达3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二是在不突破主席团规模的前提下,县残联每届主席团任期内应有来自基层的兼职副主席和盲人、聋人各1名担任县残联执行理事会兼职理事。

3.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和兼职理事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和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二是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广泛听取智库、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升执行理事会会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逐步建设理县残疾人事业智库,加强理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

4.加强乡镇残联建设:一是乡镇残联理事长由分管残联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二是各乡镇设残联专(兼)干,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三是各乡镇要加强残联的阵地建设,要有办公场所和所需的设备。

5.增强村(社)残协建设。一是村(社)残协主席由村(社)村支部书记担任,副主席由村文书担任。二是每个村(社)选聘1名优秀残疾人为专职委员,负责日常工作,为乡镇提供残疾人基础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加强村(社)残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入户走访、志愿服务、咨询服务等规章制度。

6.加强专门协会建设。一是逐步健全五个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活动。二是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推动县级以上残联加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

(二)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1.加强残联专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用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的干部,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县残联工作。二是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述职制度,制定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措施。三是推进残联机关干部在残联系统上下、内外交流,加大选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2.建立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比例达到15%左右。一是县残联增设1名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挂职理事,不与执行理事会任期挂钩,两年一调整。二是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党政机关等单位和优秀残疾人干部中选拔挂职、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

3.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一是县残联支部、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二是结合驻村帮扶、“两联一进”、“户户入、入户户”在基层建立联系点。三是建立机关干部联系残协工作制度,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村(社区)组织的活动。四是组织新任职的乡(镇)残联分管领导参加州、县举办的培训班,加强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

(三)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1.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指导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发挥好残疾人专干和联络员作用,进一步提高专干薪资待遇,完善考核制度,确保残疾人专干扣除“五险一金”后实际领取工资不低于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水平,激发其干事创业激情。二是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

2.强化组织运行保障。一是指导基层残联依托镇、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不断完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好各类就业帮扶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二是推动将乡镇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三是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

3.增强乡镇残联的代表性。一是每个乡镇残联要设有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统一悬挂残联标牌,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残联理事长、残联专干岗位职责及内部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等。三是每个乡镇要在优秀的残疾人中选聘1名残疾人专职工作者,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残疾人工作;人员由县残联和各乡镇共同管理,县残联负责考核。四是依托各乡镇公共服务设施,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4.提高基层经费保障。为体现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关心关爱,适当提高乡镇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运行经费由各乡镇在已安排“乡镇残疾人事业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5.加强绩效考核。建立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专职委员动态管理模式,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以乡镇为主,县残联配合;年度考核以县残联为主,乡镇配合;残疾人通过量服平台评价打分。

(四)全面深化“量服”机制。

1.深化“量服”精准需求机制。一是利用“量服”平台开展网上入户调研,依托“开放量服”、残联官方微信、微博和网站,加强与残疾人网上互动交流调研,听取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提供服务咨询等,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二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入户调研,指导基层准确把握联系服务残疾人的重点,广泛联系残疾人,及时将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合理需求录入“量服”平台,重点掌握持证残疾人尤其是困难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合理需求和服务情况。

2.深化“量服”精准施策机制。一是准确把握县残联与县级部门的关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二是将评估后的残疾人合理需求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与政府、社会、残联等提供的服务进行精准对接。实施“机构量服”,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开放量服”,努力提升残疾人服务可及性、便捷性。

3.深化“量服”精准监督机制。一是准确把握县残联与乡镇残联工作关系,改革残联工作监督方式,坚持残疾人直接评价监督,深化县、乡镇残联组织监督,强化村(社)“三公开一公示”社会监督。二是改进残联工作评价方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为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收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残联系统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县域残疾人服务测评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三是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健全全县残联系统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增强残疾评定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4.深化“量服”精准管理机制。一是建好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准确把握“量服”平台主要功能和数据录入基本要求,建好动态更新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与政府部门涉残数据和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实现对残疾人基本情况、需求情况、服务情况以及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服务项目、资金、设施建设运行等的精准管理。三是准确把握“量服”网上调研分析主要目的,通过大数据调研分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补齐民生保障短板,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五)切实提升“量服”能力和水平。

1.推动建立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一是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整合服务资源,不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二是借助“量服”平台,推动建设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服务联动,确保残疾人就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2.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一是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义务教育、农村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二是建立紧急救助长效机制,将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家庭陷入困境,经其他部门救助帮扶后,生活仍极度困难的残疾人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残疾人纳入紧急救助对象。三是加大扶残助学力度,每年对在小学、初中、高中就读及当年考取大专院校的残疾人和残疾子女给予300—2000元助学补助。四是扶持残疾人产业发展和促进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发展生产贷款给予贴息补贴;每年举办1—2次残疾人技能培训。坚持将残疾人技能培训与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相结合的方针,重点扶持,以点带面,实现“扶持一户,就业多人,带动一片”的发展目标。五是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3.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是推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推动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是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职工、残疾人青少年、残疾妇女儿童、残疾老人的权益。四是发挥“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量服”专题互动空间、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等载体的作用,促进就地受理和解决合理诉求,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五是设立法律援助站,由聘任的法律工作者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4.积极为决胜全面小康作贡献。一是加大对残疾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互联网+”扶持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等服务和产业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创新残疾人扶贫方式,推动政府部门落实残疾人脱贫攻坚责任,把贫困残疾人作为群体攻坚重点,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积极参与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活动。

5.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一是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加大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力度,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二是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残疾人服务活动,加强对境外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的服务和管理。

6.发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的示范性、引领性作用。一是推动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发展,指导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直属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残保体系,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在现有基础上,每年自残保金中列支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康复中心能力提升及日常运行,并列入财政预算。三是进一步完善康复中心设施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康复机构合作,逐步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康复和日间照料、残疾人就业培训等业务。

7.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一是唱响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残疾人把实现人生梦想融入中国梦伟大实践,共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实现。二是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三是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契机开展主题活动,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营造扶残助残氛围。四是普及无障碍理念,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六)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残联支部在残疾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按照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五个必须”的要求,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二是县残联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残疾人事业工作,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是健全完善残联向县委和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县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残联组织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稳定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规模,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残联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要加强思想引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改革措施按计划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年底总结完善。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要关心重视残疾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残联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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