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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民政府关于欧旨猛、龙凤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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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理县县委组织部关于提名欧旨猛、龙凤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理委组干〔2019〕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任命:

  欧旨猛同志任县公安局通化派出所所长;

  龙 凤同志任县司法局朴头司法所所长。

  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理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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