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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理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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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阿坝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阿州安委〔2019〕4号)的相关要求,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结合理县实际情况,现将《理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

理县“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抓安全、保稳定工作任务尤为艰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坚决肩负起“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政治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向好,结合实际,为切实推进我县“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四个强化”“三个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重视宣传引导教育,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促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夯实监管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县安委会研究,特成立理县“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杨玉峰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田庆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雅哈洛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熊 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治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汝渊 县政府办主任

      李安胜 县安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韩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洪 俊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谢桂华 县教育局局长 

       彭 措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局长

      吴红亮 县民宗局局长

      王化文 县公安局政委

       王 翔 县民政局局长

       雷 琪 县财政局局长

       罗 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光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范贤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利洪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王 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春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运毅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胜明 县供销社主任

       吴 春 县气象局局长

        杨 勇 县公路局局长

        罗 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强国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 霖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李安胜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剑、刘波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

我县“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实施,至2019年10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22日。各乡(镇)、县级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九大专项整治、“特殊地区、特殊环境、特殊地段”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等行动结合起来,根据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组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23日至9月11日。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对辖区(行业领域)内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自查,形成隐患排查清单,列出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针对隐患排查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督促主体责任人进行整改,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完成的,要拟定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按时销号。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查处。

(三)督查阶段:9月12日至10月10日。州安委会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赴各县(市)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自查自改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做好迎接督查工作。

(四)巩固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重点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消账归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领导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底线,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完善执法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领会中央、省、州领导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危机感和忧患意识,自觉地履行安全生产清单规定职责,用高度的责任心换取人民群众的安心与放心。

(二)结合实际着力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风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的思想,立足“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这一目标,动真格、出重拳,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清单》,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特别要针对我县汛期各类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现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对各行业风险的叠加影响,把形势估计得更严峻一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得更严密一些,把措施落实得更到位一些,将安全生产防范贯穿到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将安全生产隐患化解细分到每一个层级,逐步建立起“大纵深、立体化、多层次”的安全风险防范控制化解系统,常态化推进风险研判工作。针对发现的风险,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整合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力量,时刻保持备战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抓住重点全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此次专项行动,要切实结合我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整合力量、抓住重点,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抓住重点时期这个重点,充分认识到我州汛期各类地质灾害发生种类多、频率高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加强监测预警,严防自然灾害对危化品储存运输、建筑施工等方面生产安全带来的叠加影响。同时,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之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安全生产在迎大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抓住重点区域这个重点,以旅游景区、寺庙、学校、医院、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在各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要抓住重点行业,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把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等行动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加大货车、摩托车、客运车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桥梁隧道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紧盯道路交通安全的痛点、难点、重点,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防护设施、标识标牌、“红绿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缺失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电气火灾安全、工贸行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

(四)继续推进“2019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在安全监管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用好执法检查这把党委政府和人民赋予执法人员的“利剑”,高效解决法律执行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得力的问题。目前,全县范围正开展“2019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各乡(镇)、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以防范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了解辖区企业安全状况为工作目标,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八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细致开展监管执法,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一律公开曝光;凡是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提请关闭取缔;凡是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一律纳入黑名单或实施联合惩戒;凡是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要将执法方式从由问题找问题向由问题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转变,将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靶向治理、精准防控、综合施策,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分工,无缝对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理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理安办发〔2018〕57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理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理安办〔2018〕63号)的规定,将专项行动与其他本乡(镇)、本部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履行党政监管、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紧抓实抓出成效。相关乡(镇)、部门之间要按照“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不推诿、不扯皮”的原则,加强横向协作联系,建立协调会商制度,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监管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求,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乡(镇)、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请于8月25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电话报县安办,10月15日前将专项工作总结报县安办。

理县应急管理局(安监一股),座机:0837-6825536;

联系人:邓辉,电话:13558585117,邮箱:6760056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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