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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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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理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全县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部署会、理县2019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一个目标、五大领域、三项原则、四个到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数量持续下降,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根据理县2019 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阿州安办201988)的要求,结合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扎实抓好全县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县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就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任务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抓好细化落实

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把各项任务再细化、再量化,列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明确责任人,逐项落实、逐项销号。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执法,扎实推进“2019保平安迎大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查重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起到查处一起事故、教育警示一片的作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思路,精准发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三、跟踪督查落实

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破解工作难题,全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向好。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懒政怠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符合安全生产约谈情形的,可以乡(镇)县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也可以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措施,改进工作。

四、逐步完善清单

要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按照《理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尤其要将责任落实到乡镇、 行政村和企业的车间、班组,落实到一线的管理者和操作员,逐步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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