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抓好全县自建房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理县住建局于4月3日召集了11个乡镇人民政府,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该局负责人对理县自建房整治进展进行了通报,并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对前期经过安全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复核后确认无隐患的房屋,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和修正,这项任务需在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对于那些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且尚未采取工程措施的房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监控,严格执行撤离人员、封闭房屋、限制使用等措施。对于未采取工程措施整治的隐患房屋,要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强化“一栋一策”的分类整治措施,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通过工程等手段及时履行危险治理义务,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此项工作务必于2025年5月25日前完成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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