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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林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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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四川省总林长令第2号》《阿坝州林长令第2号》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底线。

二、编制依据及过程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理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3月17日发布《四川省总林长令第2号》、3月22日发布《阿坝州林长令第2号》及县林长批示,特拟定《理县林长令第2号》。

三、重点内容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共9点,一是树牢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始终,切实增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优化完善责任网格。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完善以村(社区)为最小网格单元、行政界线清晰、图表册可查询的“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巡林履职。各级林长要积极开展巡林履职,带头研究解决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的突出问题,化解突出矛盾。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和问题多发易发地区要加密巡林频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四是系统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五级包保”“十户联保”责任制等村民联防联治措施,聚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区域,加强对林牧区输配电设施、施工场地、坟场墓地、景区景点、生产生活区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的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多措并举清除林牧区可燃物、管住用火行为,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五是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严格按照火险预警等级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防火期在进山入林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哨卡,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扫码进山、登记入林”等管控措施,严禁违规携带火源进山入林。六是加强防灭火基础建设。加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快推进应急路网、视频监控、应急消防站、蓄水池、瞭望塔等防灭火设施建设,常态化做好林区防火通信系统管理维护,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七是强化防火宣传教育。结合“两联一进”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进”、“开学第一课”、防火宣传月、“3·30”警示日等活动,广泛播放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宣讲队等形式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防火意识,营造火灾群防群治群控的社会环境。八是安全科学处置火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调度机制,完善火情信息直报机制。九是落实落地督导机制。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要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确保责任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追责问责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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