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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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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建筑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筑业总产值稳步提升,促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住强省建设工作方案》(川建行规〔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文件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四川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住强省建设工作方案》(川建行规〔20221号)

三、起草过程

2022101420221215日期间,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社会群体及县级领导的意见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意见会商会议(收到意见建议9条,已采纳5条);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群体征求意见,向县级各部门、县内各建筑企业征求意见,均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理县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办法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经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解读

《理县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六部分十四点组成。六部分是:培育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奖补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自身水平、完善保障机制。十四点是:鼓励企业资质升级、支持外来企业投产落户、优化工程采购市场、规范抢险救灾项目、鼓励企业创优争优、奖励企业产值提升、引导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培养引进表彰建筑业人才、成立建筑业协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用体系。

本实施意见主要通过诚信纳税奖励、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三方面促进建筑企业发展。诚信纳税奖励是对本年度依法诚信缴纳各项税费且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按照税收预算分配比例将留存县本级部分中的50%用于奖励给本地年度依法诚信纳税企业。资金奖励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资质升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县的正常经营的建筑企业由三级资质企业升为二级资质企业,奖励20万元;由二级资质企业升为一级资质企业,奖励50万元;由一级资质企业升为特级资质企业,奖励80万元,专业承包资质每增加一项奖励1万元。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管理及施工单位,由丙级资质企业升为乙级资质企业,奖励10万元;由乙级资质企业升为甲级资质企业,奖励20万元。二是支持外来企业投产落户奖励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建筑企业迁入我县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当年实际完成的对应产值在12000万元、8000万元、4000万元及以上,依法诚信缴纳各项税费的建筑企业,分别发放一次性扶持金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的勘察、设计、监理等甲级资质建筑服务企业迁入我县并正常经营满一年发放一次性扶持金10万元;在我县新注册并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实际完成建筑业年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发放一次性扶持金10万元。三是鼓励企业创优争优奖励本地建筑企业获得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给50万元奖励;获得天府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四川省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按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给予奖励。四是产值提升奖励。对每季度总产值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0.5万元、0.8万元、1.2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2万元;对产值增长快、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建筑业年产值等综合排名前五名的本地建筑企业,分别给予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各2万元奖励。五是开拓市场奖励本地建筑企业依法承包实施社会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含房地产项目),且实际完成入库产值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向建设单位一次性发放扶持金30万元,每增加5000万元,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扶持金10万元,依次递增。相关享受奖补的企业在领取奖补时应出具承诺书,承诺自领取奖补后经营且税收解缴在理县至少5年,不足5年迁出的,按剩余年限和承诺年限占比退还奖补。

政策扶持:一是优化工程采购市场对于1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及30万元以下的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标人可以优先发包给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企业二是规范抢险救灾项目建立理县政府投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库内建筑企业均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企业,由项目业主在储备库中随机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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