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和《阿坝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服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阿州推进协调办〔2022〕9号)文件精神,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阿府发〔2023〕11号),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理县行政审批局严格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阿府发〔2023〕11号),梳理上级设立本地实施以及上级下放或委托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了《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最终形成《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主要内容
《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包含省级清单序号、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等六方面内容;经清理其中:县委统战部(1项)、县档案局(1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项)、县国防动员办(2)、县发改局(2项)、县教育局(3项)、县科农水务局(13项)、县民宗局(5项)、县公安局(33项)、县民政局(3项)、县财政局(1项)、县人社局(5项)、县自然资源局(11项)、县生态环境局(5项)、县住建局(6项)、县交通局(7项)、县文体旅局(6项)、县卫健局(5项)、县应急局(6项)、县林草局(7项)、县行政审批局(99项)、县气象局(3项)、县消防救援大队(1项)、县税务局(1项)、县烟草专卖局(1项)、各乡镇人民政府(2项)共230项。在《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对照省级清单、州级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增加3项行政许可事项,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备注等内容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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