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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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川西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林区施工单位:

近期,气温回升快,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清明节即将来临,旅游踏青、上山挖药、扫墓等人员大幅增加。农事、祭祀等用火急剧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生态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单位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务必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清醒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的严峻形势,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森防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乡镇主要领导和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深入林区,分片包干,做到责任到人;对春耕期间的农事生产性用火,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农事野外生产用火承诺书,落实好用火安全责任人,监管工作一定要到位,主动派出人员深入到村寨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落实防、扑火各项措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由于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存在较多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为此,各乡镇、各森防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声势;对在林地和林缘周围的坟地要落实专人实行死看硬守,要挨家挨户开展宣传,加强《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刷新入山路口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宣传碑,在醒目位置悬挂、刷写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提醒所有进入林区的人员要注意防火。引导广大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倡导清明期间,上山扫墓祭祖植长青树和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新风,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同时要加大依法治火和典型森林火灾案例的宣传教育,真正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村寨开展督查工作,查漏补缺,提出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一是要定点防范,对林场、生态公益林区、重点工程项目造林地等重点部位,各单位务必要落实看管人员,完善重点部位火警火灾扑救方案;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涌入的民工,聋、哑、痴、呆,切实加强对此类人群的监督管理,同时督促入山挖药类人群安全用火和少用火;三是要加强巡逻,清明期间,特别加强对巡山管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全员生态护林员、草管员佩带明显标志,上岗到位开展巡护,对扫墓活动集中的重点地段、路口、山头、地头、坟头落实人员严防死守。除护林员在山上巡护山林外,各乡镇林业站要加派人员在坟墓集中地区的主要路口,对挂坟拜祖人员进行防火引导、劝告,杜绝火源进入林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森林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快破火案,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

四、加强森林消防力量,做好突发火情的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扑火队要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肃工作纪律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森防成员单位务必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坚决杜绝缺岗、漏岗。继续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期内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要迅速准确上报火情信息,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能够得到妥善处置。要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和火情信息归口,上报制度;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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