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教育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4〕2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
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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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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