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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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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理县应急管理局

负 责 人:姚少友

单位地址: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政务中心五楼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100

联系电话:0837-6825166

 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编制、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编制、修订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统筹推进应急避难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四)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九)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十二)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三)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经信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帮扶、内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及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政务值班和人事工资调整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本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牵头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牵头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政策法规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宣传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应诉、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监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应急、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并协调编制综合应急救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编制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牵头拟订城乡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评估。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人员编制:

理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9个,参公编制17个,事业编制14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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