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理县交通运输局
负 责 人:顺明春
单位地址:理县杂谷脑镇政务中心办公楼4楼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100
联系电话:0837-6822268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现代邮政快递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促进邮政与交通资源的整合。负责全县邮政业安全监管、统计和环境污染治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担全县高速公路协调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理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机构:综合股、规划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和安全管理股。局属股所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所、理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三、人员编制
理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行政工勤控制编2名;参公编制12名;事业编制9名,股所级职数6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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