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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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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理县卫生健康局

负 责 人:王安东

单位地址:理县杂谷脑镇东大街9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100

联系电话:0837-6822691


机构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中藏羌医发展的政策。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中藏羌医技术规范、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卫生健康、中藏羌医服务资源配置。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督5项基本医疗卫生体制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拟定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时间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检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干部医疗保健政策措施,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中藏羌医药管理职责。代管全团组织县计划生育协会,并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理县”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一是,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促进卫生健康资源向基层延伸。三是更加主动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全县生育政策,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视频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视频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抢险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论证结果。

4.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拟定实施中藏羌医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藏羌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藏羌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中藏羌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快中藏羌医药产业化发展。

5.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加强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人员编制:理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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