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理县审计局
负 责 人:陈玉峰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理县红叶路18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199
联系电话:0837-6822850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二)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简称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县级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政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有关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依法办理审计复议、行政诉讼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经费财务、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统筹机关政务信息化和机关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年度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审计统计工作;承担审计业务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工作,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审理、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负责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督促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履行和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审计本机关财务收支。对接联系县人大财经委及上级审计机构等相关部门。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审计股。负责财政金融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政府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金融管理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实施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运用。承担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程的审计。负责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负责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和农业农村审计工作,组织审计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政府投资和企业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县级政府投资、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对接联系上级审计机关等相关部门。
其他事项:
(一)县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1名;股级职数2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二)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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