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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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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理县统计局

负 责 人:秦玉萍

单位地址:理县杂谷脑镇红叶路3号二办公区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100

联系电话:0837-6825330


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及各乡(镇)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电、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组织对基层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的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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