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苟伟、杨明武代表: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将你们提出的《关于薛城镇甲米村到塔子村道路沥青黑化提升改造的建议》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并安排县政府办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将你们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理县薛城镇甲米至塔子村道提升改造项目于2021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里程10.4公里,计划投资4566万元,受县级财力匮乏影响,资金来源存在较大缺口,导致该项目至今未能实施。2024年,曾将该项目列为中央预算资金争取项目,上级审批未通过。目前,我县已将该项目纳入“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力争在“十五五”期间通过争取省级美丽乡村路项目补助资金,实施该项目。后续我们将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项目落地。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你们将《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于8月8日前反馈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政;联系电话:1828379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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