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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六届理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办理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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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许哲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协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将您提出的《关于“流浪犬、放养犬”管理的提案》交县公安局办理,并安排县政府办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流浪犬整治范围、责任主体及群众义务,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流浪犬问题的重视程度,已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等方式在11个乡镇、71个村(社区)广泛宣传,为后续文明养犬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加强日常管控。强化重点区域巡逻防控,加大对广场、学校、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流浪犬、放养犬乱窜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清理捕捉流浪犬138只,登记犬只1158只。同时,畅通涉犬警情接处警渠道,对犬只伤人、扰民等警情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全力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三是倡导文明养犬。强化部门联动协作,通过社区宣讲、发放宣传手册、新媒体推送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普及犬只免疫、登记、牵绳等规范要求,引导群众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参与到犬只管理工作中。

下一步,将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犬只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您将《政协第十六届理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于8月10日前反馈县政协提案办、县政府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公安局;联系人:黄健;联系电话:135184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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