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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和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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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明确工作职责。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封有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阿穆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谢桂华  县教育局局长

委 员:曹继军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杨 勇  县法院副院长

       马丽萍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泽郎哈姆县民宗局副局长

       陈世贤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金萍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建明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官 秋  县财政局副局长

       易西根  县人社局副局长

       魏 燕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王进刚  县交通局副局长

       周 杨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杨 平  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张光健  县卫健局副局长

胡桂花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

       毕德源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勇为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陶军花  县总工会副主席

       熊国赟  团县委副书记

       万 春  县妇联副主席

       候 光  县文联副主席

       唐 彬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子敏  县档案馆副馆长

           泽斯头  米亚罗镇人民政府宣传统战委员

罗冬琳  古尔沟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蓉  朴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谢一粲  杂谷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伟民  甘堡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许哲勇  蒲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学军  上孟乡人民政府纪委书记

宁 毅  下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蔡明霞  薛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丹  通化乡人民政府组宣委员

刘 昱  桃坪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继芳  中国农业银行理县支行副行长

           姜建军  理县农村信用社副主任

刘 霞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理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谢桂华任办公室主任,肖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6820161,邮箱:272028803@qq.com。

今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情况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后,报委员会主任审批。

二、理县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和师资培训工作;协调和组织各有关部门、行业开展普通话水平和用字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

(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牵头对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社会应用进行指导、监督;对普通话和规范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县政府各乡镇、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倡导公务员带头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牵头做好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用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各乡镇、部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2.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办):负责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增强公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加强对县级新闻媒体用语用字规范化的管理监督;负责对设立在户外的公益广告用语用字进行规范化管理。县精神文明办要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牵头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

3.县人武部:负责人武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指战员中积极推广普通话;严格规范部队在各项活动中的用语用字。

4.县法院:负责本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范诉讼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在法院系统推广普通话。

5.县检察院:负责本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范诉讼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在检察系统推广普通话。

6.县民宗局:负责推广使用规范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的普通话、规范字;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地区执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必要的“双语”教育活动。

7.县教育局: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普及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使普通话、规范字成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为全县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等服务。

8.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公安系统积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字,严格规范执法用语用字;规范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用字;督促印章业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9.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地名(不含专业主管部门命名的地名)的用字、拼音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设置的各类地名标志的规范用字和拼音拼写情况。

10.县司法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列入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指导、督促全县律师机构、公证机构、司法行政戒毒机构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1.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12.县人社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能力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职业技术培训和劳动力培训内容;同有关用人制度相结合,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做好人社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推广普通话工作。

13.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建筑工地、建筑物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县交通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长途汽车站、公交站牌、公交车、出租车广告等用语用字情况;做好交通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推广普通话工作。

15.县经信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动我县企业、商贸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普及使用普通话;监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商贸服务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

16.县文体旅局: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各项规范标准,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行业管理要求;组织出版单位采编人员和出版物文字录入、校对人员等参加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推动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培训测试和严格持证上岗,组织编辑、记者、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等参加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加强对电台、电视台、文化场馆、文艺团体、展览馆、博物馆等用语用字情况的管理监督;做好各类重大文化活动中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体现传统文化、地方文化的经典诗文和优秀篇章诵写讲等活动。负责在旅游系统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普通话的使用纳入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等级农家乐、旅游咨询中心等旅游接待场所用语用字规范化的管理监督;对大型体育赛事和公共体育场所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17.县卫健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纳入医疗卫生系统考核机制及职业培训内容,对医疗机构用字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1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对企业名称、商业牌匾、广告用字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和教育。

19.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各类注册登记过程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政务中心规范用语用字监管措施,加强规范用语用字培训和检查督促;组织开展窗口服务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做好政务中心各类标志牌、指示牌、电子显示屏、示范文本、服务用表等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

20.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城市管理执法内容,监督、检查街道、公园等市政公共设施用语用字情况;配合市场监管局检查、规范广告牌、门头牌匾用语用字情况。

21.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各级工会、青少年、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中积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字;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群众性活动。

22.县文联:负责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利用文学艺术作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配合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开展体现传统文化、地方文化的经典诗文和优秀篇章诵写讲资源库建设工作。

23.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报道语言文字工作动态;开展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培训测试和持证上岗工作,开展对编辑、记者、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等的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工作;做好所属广播、电视节目的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完成每年“推普周”宣传任务。

24.县档案馆: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监督各单位做好档案资料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5.县邮政局:负责在邮政行业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中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做好邮政营业场所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

26.中国农业银行理县支行、理县农村信用社:负责做好全县金融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督促金融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对行业内各单位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27.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辖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规范辖区语言文字,推动辖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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