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国、省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对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和《阿坝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服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阿州推进协调办〔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梳理了《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编制了《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分别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州行政审批局初审并完成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含对应省直部门、省级序号、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等六方面内容;经清理其中:县委统战部(1项)、县档案馆(1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项)、县人防办(2)、县发改局(2项)、县教育局(3项)、县科农水务局(12项)、县民宗局(5项)、县公安局(33项)、县民政局(3项)、县财政局(1项)、县人社局(5项)、县自然资源局(11项)、县生态环境局(5项)、县住建局(8项)、县交通局(5项)、县文体旅局(5项)、县卫健局(5项)、县应急局(6项)、县林草局(7项)、县行政审批局(98项)、县气象局(3项)、县消防大队(1项)、县税务局(1项)、县烟草专卖局(1项)、各乡镇人民政府(2项)共227项,将全县各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实现运行实施规范化。
四、工作建议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和《阿坝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服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阿州推进协调办〔2022〕9号)文件要求。一是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完成清单编制工作并加强上下沟通衔接。二是各部门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三是各部门厘清监管责任,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四是各部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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