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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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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理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说明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6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理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20241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按照最新规定需对我县原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改内容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办法适用范围,细化县、乡、部门职责分工。二是明确运维管理模式委托专业企业作为运维单位,规范运维。三是明确资金保障方式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四是化考核督导制度。建立考核评估机制,针对性开展考核评估

三、起草依据

本次《办法》修订严格遵循国家、省、州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实际与乡镇治理特点,确保合法合规、贴合县域实际、务实管用。

、工作建议

《办法》的制定符合我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现特请县人民政府审议《理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议同意该《办法》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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