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马秋桃)为确保理县各类生态工程建设用苗安全,杜绝理县林业有害生物内扩外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规定,理县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10余名开展了全县苗木产地检疫工作。
本次产地检疫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在苗木产地检疫调查过程中,林业植物检疫机构技术人员多次强调,要求各苗木经营单位及个人,在苗木调运前必须向林业植物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机构检疫认可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开具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调运或使用,同时向苗木经营单位及个人宣传《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及松材线虫病相关知识,进一步让社会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认知程度,并积极参与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来。
本次共检疫苗木100万余株,调查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9家,产地检疫苗木种类1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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