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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理县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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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阿坝州理县生态环境局

执法对象:理县齐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13222MA650WC9X5;法定代表人:吴阶鑫)

执法类别:行政处罚

执法决定文号:阿州环理罚字【2023】01号

执法决定内容:理县齐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属位于甘堡乡八什闹村的生猪养殖场第一级粪污收集池垮塌,收集池内粪污外溢渗出泄漏至养殖场周边林地、道路路面等外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理县齐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整改

2.罚款1.5万元整

执法决定作出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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