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确保在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住房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我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理农房联席办发〔2024〕2号),请各乡镇结合方案内容,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充分依靠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等力量,积极开展全覆盖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理县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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