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推动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乡(镇)按照前期我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理农房联席办发〔2024〕2号)要求,并结合县乡村振兴局每月反馈各乡(镇)的C、D级农房风险线索名单及动态新增存在隐患的C、D农房。按照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和数据,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认真核实申报人员身份信息和住房安全信息,在2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和盖章确认后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需求表(附件1)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情况表(附件2)上报县住建局,并将申报信息录入“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关审批系统。
附件:1.《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需求表》
2.《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情况表》
理县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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