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发布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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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林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四川省总林长令第2号》《阿坝州林长令第2号》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底线。

一、树牢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始终,切实增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优化完善责任网格。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完善以村(社区)为最小网格单元、行政界线清晰、图表册可查询的“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现各级林长牵头抓总,护林护草员坚持日常巡护、警员依法履职、监督员强化源头监督的林长制责任体系与“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相融合,打通乡(镇)、村(社区)和林草经营单位、护林护草员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使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三、严格落实巡林履职。各级林长要积极开展巡林履职,带头研究解决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的突出问题,化解突出矛盾。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和问题多发易发地区要加密巡林频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要压实乡(镇)、村(社区)、林草经营单位等责任主体,要督促各类护林护草员按照划分的巡护网格,履行巡山护林护草、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情报告等职责。严格落实护林护草员选聘、待遇与履职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确保巡山护林、护草、湿地保护等责任落实到位。

四、系统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五级包保”“十户联保”责任制等村民联防联治措施,聚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区域,加强对林牧区输配电设施、施工场地、坟场墓地、景区景点、生产生活区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的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多措并举清除林牧区可燃物、管住用火行为,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严格按照火险预警等级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防火期在进山入林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哨卡,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扫码进山、登记入林”等管控措施,严禁违规携带火源进山入林。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紧盯春节、清明、五一、极端天气,以及农事用火、宗教佛事、民俗祭祀和施工用火等重点时间节点和时段,全时全域监管野外用火,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六、加强防灭火基础建设。加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快推进应急路网、视频监控、应急消防站、蓄水池、瞭望塔等防灭火设施建设,常态化做好林区防火通信系统管理维护,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七、强化防火宣传教育。结合“两联一进”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进”、“开学第一课”、防火宣传月、“3·30”警示日等活动,广泛播放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宣讲队等形式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防火意识,营造火灾群防群治群控的社会环境。

八、安全科学处置火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调度机制,完善火情信息直报机制。按照“以乡建队、以村布防、以林为家、带装巡护、有火灭火、无火防火”思路,推动乡(镇)、村(社区)、林草经营单位建强打防结合的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强化联防联训联扑,靠前驻防、快速反应,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林草经营单位就近组织力量快速响应的优势。一旦出现火情,始终坚持“三先四不打”原则,科学安全组织森林草原防火灾扑救,采取“重兵投入、小火大打”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高效扑救火情火灾。

九、落实落地督导机制。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要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确保责任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追责问责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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