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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建筑专项行动保护方案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3]119号)精神,切实推进理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确定蒲溪乡休溪村徐元文孟全林等10处古羌民居认定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现子以公布。
附件:理县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理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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