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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堡乡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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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理县八什脑118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6821637

领导简介:

称:乡党委书记

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要职责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定。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经济建设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

5.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

6.加强对乡人大、政府、人武、工会、妇联、共青团及村级组织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育、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二)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处理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日常工作,应在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主持下,由主席团会议处理。

3.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接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乡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

3.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4.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5.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四)乡纪委主要职责

协助党委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纪、党风和清正廉洁教育,负责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意见、制定措施、监督执行;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乡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1.做好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及战时动员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工作。

4.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社会治安执勤任务。

5.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乡团委主要职责

做好团员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关心青少年的进步与维权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少年,全面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七)乡妇联主要职责

做好基层妇代会队伍建设,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妇女干部素质教育,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转移等,关心妇女群众疾苦。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堡乡党委、政府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项目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承担绩效考核(督查检查)、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深化改革、党史地方志、后勤保障和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巡察、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群团、党史、地方志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项目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等职责;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履行政府综合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职能,指导村级统计工作;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拟订全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推进及督促检查,牵头对自主实施的项目和已实施的项目量增减进行评审复核。负责组织编制()规划及审查报批及土地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新村聚集点建设等项目的选址、用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土地利用保护、综合整治、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村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慈善、基层政权建设、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农民工服务、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委会民主管理工作、社区建设、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移民、老龄、残联、慈善、社会团体等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案件移送以及社会监督等社础性工作:接受县综合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上级财经各项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管理、审查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金、财政预决算、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管理、审查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指导、审查村其他经济组织资金;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审计和内审、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基金管理及调资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乡党委、政府核定编制数34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1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甘堡乡核定科级领导职数领导职数配备为1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宣传委员),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统战委员、政法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副乡长3名(其中1名兼任武装部长)。

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10名,实有人员8名。下属4个事业机构,其中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其余3个事业机构按股级配备。

四、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理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设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牌子)、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和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拟订服务管理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各项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业务工作。承担审批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便民化服务工作,接受县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牌子)。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劳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科学、卫生健康、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农村财务审计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和民营经济服务;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和扶贫开发统计监测、扶贫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动植物防疫、畜牧善医、水产、农业经营等农业农村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早、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商牧善医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草原、湿地、林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等服务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关系转接、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服务性、保障性、延伸性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负责农民工回引、劳动权益、社会保障等具体政策贯彻执行;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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