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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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主体名称 |
检查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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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县财政局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条; |
1 |
根据州上下发会计监督检查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每年一次,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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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八十条 |
1 |
《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工作监督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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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
0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现在全面实行电子票据,电子系统票据的监管线上就可以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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