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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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1〕12号)要求,为进一步保障理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合法权益,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未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部分。
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购买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按程序到县就业中心申报全额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申报程序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实行按半年申报一次,即每年4月和10月底向县就业中心申报。(例如2024年4月底申报2024年1至4月社保补贴,2024年10月底申报2024年5至10月底社保补贴,2025年4月底申报2024年11至2025年4月社保补贴)。所需申报资料:
1.xx单位关于申报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请示
2.《理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4.缴纳社保凭证
县就业中心完成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若因申报补贴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四、严肃纪律,落实问责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虚报、冒领、吃空饷、骗取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违规所得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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