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在县外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同一企业连续参保3个月以上)转移就业的理县籍城乡劳动者。
二、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三、补贴标准
非脱贫劳动力按县外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落实稳岗就业补贴1000元/人;脱贫劳动力按县外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落实稳岗就业补贴2000元/人。
四、申报材料
填报《理县2025年外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补贴个人申报表》(附件1),凭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和工资收入证明,到乡镇签字盖章后报县就业中心申报稳岗就业补贴。其中,脱贫劳动力需在科农水局乡村振兴股开具脱贫劳动力证明。
五、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理县政务中心二楼就业中心就业创业指导股2-19;
咨询电话:0837-682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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