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稳定当前就业局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规定,现请各乡镇通知本辖区内实现灵活就业且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5年12月2日--12月31日持相关材料到理县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社保补贴,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申请对象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灵活就业主要形式
(一)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包括:街道小贩、家庭作坊、街头擦鞋、家庭日用品维修、废品回收、夜市摊点、车辆看管等。
(二)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包括:家政钟点工、儿童接送、老年人陪护、病人陪护、搬运送货、下水道疏通等。
(三)从事临时性劳务服务的。
四、申报资料
1、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第2、3、5、7页);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及本人页信息);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本人2025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
5、由就业地所在社区、乡镇出具本人灵活就业证明(含灵活就业形式、地点、起止时间、月收入等基本情况),A4纸一份;
6、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7、由本人填报的《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一份,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乡(镇)盖鲜章;
8、个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乡镇、村(社区)主动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平台、乡镇(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及时足额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对违规骗取补贴的,由县就业服务中心追收其获得的补贴资金。对违反规定进行审核、支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申报地点:理县就业中心就业指导股(理县政务中心二楼2-19室);联系人:陈娟;联系电话:0837-6824957。
附件:1、《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个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
3、灵活就业证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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